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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廉典型

粤读·我亲历的中央纪委故事:王钧
发布时间:2019/7/11 14:48:50 浏览:
【编者按】在全党正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之时,我们摘选了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传承》一书中的故事,一起听听纪检监察战线“老兵”讲述的个人亲历,感悟纪检监察干部对初心使命的坚守与传承,对纪检监察事业的忠诚与担当。

我于1979年3月15日正式到中央纪委报到,到1996年退休,在中央纪委工作了18年。这18年又分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做了一年林彪专案的审理工作,第二个阶段是从事了13年的干部工作,之后又在第五纪检监察室当了将近4年主任,退休以后还干了一年多的巡视工作。十几年干下来,我的体会就是,组织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且要干好。


1979年,中央根据全国人民的意愿,决定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也就是“两案”进行审查处理,并把这个任务交给了中央纪委。这年年初,中央纪委牵头,成立了由中央纪委、中组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参加的中央“两案”审理办公室。搞好“两案”审查是当时中央纪委的重点工作之一,因为这关系到政治大局的安定团结,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国内国际都很关注。

我调入中央纪委之后,直接参与了审理林彪专案。林彪专案的审理实际上分几个阶段。“9·13”事件之后,正处于“文化大革命”时期,当时中央组织了一个专案组来审查这个案件。“文化大革命”后,“四人帮”被粉碎,就重新组织了一个专案组继续审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又组织了新的专案组,我参与的就是这第三个专案组。

那时候办公条件非常有限,刚开始专案组只有几个人,后来人最多的时候也才有20多个人。办公场所也不固定,光我们这个专案组就搬了五次家。一开始在中组部,第二次搬到中南海,第三次到宣武门附近包了一个宾馆,再后来又搬到中央警卫局办公楼,最后搬到了官园。

我刚来这个专案组的时候,办公室在中组部的三楼,就一间十五六平方米的房子,十几人都在里头办公。除了个管文件的同志有一个专门的桌子,其他人都只有一个凳子,围着两张桌子,在那儿看材料办公。中央纪委刚恢复重建时,中组部把二层、三层和四层的一部分,总共两层半都给了中央纪委办公。我记得当时中央纪委有7个专案组100多人,加上领导,都挤在那儿办公。

我们专案组开始着手具体工作之后,首先就是要接手上一个专案组的材料,这些材料就放在中南海,装在20多个铁皮柜里面。看的时候需要一件一件清点,然后签字办理交接手续,把材料取回中组部审阅,看完了再送回去,程序比较复杂,一来一去把时间都浪费在路上了。后来领导了解到这个情况,考虑到工作进度安排,就决定把“两案”专案组的人全部都搬到中南海去办公。在中南海一段时间后,因为审理专案需要找人谈话了解情况,但是中南海进出非常不方便,于是就又搬了出来,在宣武门附近包了一个宾馆。办公条件改善了,休息的房间、伙食标准都提高了很多,但是公安部又向中央提出意见,指出这个地方不太安全,处在闹市区,太靠近大街,保密条件不是很好,于是又转到了中央警卫局的办公楼。在中央警卫局慢慢稳定下来后,新调来的同志住在四面八方,最远的有在顺义、昌平的,每天上下班奔波,特别辛苦。最后搬到了官园,也就是现在中央纪委办公的地方。

直接领导我们这个专案组的是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顺元,他是1931年就入党的老同志。我们还没接收案件材料的时候,首要任务就是学习,听刘顺元同志传达中央对审查案件的主要精神和要求,比如一定要实事求是,重证据,不能轻信口供,不能像“四人帮”时期那样靠分析、靠推理来定性定案,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刘顺元同志还结合党的历史和自己的经历,带着我们总结经验和教训,准确把握审查的尺度和标准。他特别强调要实事求是,要求不能“左”。短短十几天的学习,对我们后期的审理工作起到了非常大的帮助作用。

我从1979年3月开始跟进这项工作,一直到1980年下半年审查基本结束。审查基本结束,中央纪委负责的主要工作就完成了,然后就是交给最高法院特别法庭审判,之后还涉及很多人的处理和申诉,等等,全部结束差不多到了1988年。

专案办理过程中,还有一件事让我特别难忘。那时候,我们到中央纪委来工作,都算借调,正式关系还没转过来。1979年下半年全国调级增加工资,我们这些人都在中央纪委工作,可工资关系还是在原单位,很多人就担心这个问题。当时大家工资都不高,调一级对家里生活来说是帮助很大的。我们专案组的党支部负责同志就给大家做思想工作,说要专心工作,不要受到影响。然后这些党支部的负责同志就到我们的原单位去介绍情况,当时我们都不知道。后来,我原单位机关党委的领导同志告诉我说,中央纪委来人了,来介绍你在那里的工作情况。我才知道是两位老同志亲自到我单位去做工作,我感动得热泪盈眶,现在想起来还是一样激动。专案组党支部工作做得很细,组织能让我们参加专案,本身就是一种信任,生活上对我们又这样关心,所以我们工作上有什么困难都努力去克服。

1980年下半年,我调到干部组工作,刚开始的时候部门就4个人,其中3个同志还兼着机关党委的工作,人手特别紧张。那时候工作开展起来还挺困难的,都是从零做起。

干部组首要的任务就是调人,调人主要靠中组部,发了几次文件,详细规定了选人的条件、名额、报送时间等,请各个部委选派合适的干部,然后中央纪委干部组从里面按照条件去考察,选好了就调入。我是电子部来的,记得当时要求电子部报送10个人选,最后从中选了2个人。具体的标准都有明文规定,比如党性要强,人品要好,要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等等。特别强调“三种人”,也就是指在“文化大革命”中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这些人坚决不能要。

刚开始的时候工作并不好做。比如说这些文件发下去很长时间没有动静,这时候中央纪委就提出意见,太慢不行,人员不到位工作不好开展。于是就会同中组部开了几次会,强调了中央纪委工作的重要性,既是动员部署,又提出了具体要求。开会推动了之后,各单位报材料就很快了,人选也多了。材料报上来之后,就开始到各单位去考察,可是跟有的同志本人一谈,人家不愿来。最主要的就是“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这部分人还存在思想顾虑。再一个,中央纪委当时的条件也确实比较困难,首先是办公的条件就不行,中央纪委领导对外也讲得做好吃苦的准备。但是总的看,各单位对中央纪委的工作特别支持,愿意来的同志也是多数,党性很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都很强。

调人调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得考虑机关的组织建设了。“两案”搞了一年以后,中央纪委成立第一个检查室,主任是刘鸣九(后来任监察部副部长),后来才逐渐地变成几个检查室。我离开干部室的时候就已经有八个检查室了,联系中央国家机关的四个室,联系地方的四个室,东北、华北是一个室,西南、西北是一个室,华东是一个室,中南是一个室。

据我了解,设立室的概念最早是有领导提出来,中央纪委要设室,不要设局,室的负责同志可以配成副部级,在开展工作的时候组织协调比较方便。后来,中央纪委常委会也同意这个意见。于是就很快地就把局改成了室,陆续地一些室主任就明确了是副部级。当时是说“可以高配”,就是说室主任可以配副部级,也可以不配。为了方便工作中央纪委干部室就起草了一个文件,想去掉这个“可以”,直接明确室主任配副部级干部。拿到中组部去征求意见,答复的意见主要是,室主任配副部级干部,就意味着室这级机构是副部级,这没有先例。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都没有这么做。后来中央纪委领导经过研究,也认可了中组部的意见。

1993年我到了五室,干了将近四年。除了调整干部优化结构,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外,主要就是从事纪律检查工作。当时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与现在有很大不同,纪委的权威与今天也不同,处理起来很难,有打招呼说情的,有单位不配合的,等等。

像当时査处的某报社一个部门主任,给汽车制造厂写了一篇推广介绍的文章,然后汽车厂就送了他一辆汽车。那个时候一辆车是很值钱的,所以这件事影响很大。但是我们查清楚之后,处理起来很难,因为他们单位的领导都不愿处理。他自己也说,中央纪委给我的处分合规合理,但是这个处分出去影响太大,以后没有办法开展工作了。同时,也有别的领导同志帮他开脱。后来,我们认为这件事还是不能没有处理结果,就给中央纪委领导作汇报。领导同志决定这个事必须要处理,而且中央纪委要直接处理。

还有某部委的一位老局长,因为挪用公款要被处分。他们单位“一把手”亲自来说情,说老同志马上就要离休了,照顾照顾吧。但最终还是处理了,也是中央纪委直接处理的。处分决定下发以后,一个多月他们单位还不公布。我就给他们纪检组长打电话表明态度和意见。最后那个单位公布了处分决定。说实话,这就是得罪人的事,是很难的。但是我就是守住一条,认准了的就不能客气。

来源:《传承——我亲历的中央纪委故事》,中国方正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