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4日至9月2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广东省教育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18年1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教育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召开民主生活会,分析原因,确定分工和整改措施
省教育厅党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厅党组书记、厅长景李虎同志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厅党组一致认为,省委第六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严肃、深刻地指出了厅党组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意见实事求是、中肯深刻,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厅党组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本着“认真反思、严格对照、整改到位”的态度,完全接受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意见建议。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原因。在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前,景李虎同志先后主持召开委厅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座谈会、党员干部座谈会,分别听取意见建议。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2018年2月2日上午,召开省教育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主动认领和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举措。
(三)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景李虎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和厅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2018年第2次党组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教育厅党组2017年巡视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工作方案》)和《广东省教育厅党组巡视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帐》。明确了整改的指导思想、责任落实、整改步骤和整改要求,列出了整改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将整改问题细化为5个主要问题、14个分项问题和41个具体事项。厅党组对巡视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景李虎同志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带领分管处室(单位),对照整改台账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督促落实。同时,针对巡视整改主要任务,厅党组明确了15个巡视整改牵头责任处室(单位),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协调联络和整改督促,既种好各自的“自留地”,还管好牵头的“责任田”,形成整改合力。
(四)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厅党组本着对省委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对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明确任务和要求并加强督促落实。两个月来,召开了5次党组会议,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取得实效。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和责任处室(单位)按照分工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共162条,整改情况与成效106条。
二、对巡视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厅党组领导核心地位不突出,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有的重要事项决策不科学”问题的整改。
(1)关于“厅党组对于影响教育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研究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状态: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广东教育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制订《省教育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深化理论武装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基本政治建设、理论建设贯穿始终。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以后,省教育厅党组召开5次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进行5次集体专题学习;邀请博士生导师、一级教授、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韩庆祥,省文化厅厅长汪一洋,华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丰清,暨南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宋献中等理论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交流心得,谋划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教育改革调查研究。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成立了黄宁生副省长任组长,省教育厅等有关省直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课题调研组,采用材料调研、集中座谈和实地考察等形式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专题调研报告》《关于促进广东省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的行动方案(草案)》《关于推动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行动方案(2018-2020年)(草案)》。
三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创新强校方面:实施《“十三五”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总体方案》《“十三五”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办法》,高校“四重”建设(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点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在全国排位显著提升,高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高校办学综合实力、服务创新发展能力跃上新台阶。在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方面: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工作计划,加快建成一批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加快提升粤东西北地区高校办学水平。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继续扩军,将理工科基础较好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五邑大学两所高校增列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省市两级政府共计划投入51.5亿元予以支持,至此,已有7所高校列入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深化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深化学校办学体制机制特别是教学管理、科研体制机制和教师评聘考核等领域综合改革,激发高校办学活力。深入实施高职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创新发展职业教育,服务广东产业需求,改革考核方式,提高建设实效。拟实施“职业教育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在基础教育均等化方面:制定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2017年全省近4万名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启动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印发《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意见》。在解决“入园难”“择校热”问题方面:指导各地逐级编制和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和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017年,我省相继制定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增加义务教育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从源头上给“择校热”降温。指导重点大城市根据国家工作部署开展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目前,重点大城市基本实现了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有效缓解“择校热”问题。2018年,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作部署,制定出台《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履行学前教育的职责,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满足户籍儿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常住适龄儿童就近入读普惠性幼儿园的需求;制定出台《广东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通过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统筹、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引导、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等具体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确保2018年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适时对改革发展进度较慢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导。
(2)关于“推动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研究部署较少”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2017年12月12日,印发《关于调整广东省教育厅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调整厅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及职能,明确将教育扶贫的统筹工作一并纳入厅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除负责协助和承担《广东省教育厅帮扶村三年帮扶总规划》中规定的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之外,还负责协助和承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中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教育扶贫相关工作。加强专题调研,2018年第12次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建立周报制度、分工协调机制、信息交换机制、数据共享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016年9月以来,我省共下达建档立卡学生补助18.2亿元 ,补助建档立卡学生27万人。开展寒假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活动,完成省政府的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教育民生实事。深入实施乡村教师行动计划、“上岗退费”政策。新增上岗退费教师2360人,共有33万农村教师享受人均每月912元的生活补助,最高达到1750元/月。制订《广东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督导实施方案》,已投入改薄中央资金35.804亿元,省以下各级资金及其他资金57.37亿元,用于建设农村贫困地区学校7428个项目。统筹国家和省教育经费向农村、贫困和民族等薄弱地区倾斜。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原扶贫开发重点县所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倾斜支持。
(3)关于“有的重要事项决策不科学”问题。
整改状态: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厅职业教育重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优化调整厅职业教育重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其中景李虎厅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邢锋副厅长、胡振敏副巡视员担任副组长,厅办公室、规划处、基财处、职终处、师资处、干部处、人事处、审计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将厅属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列入厅职业教育重点工作,强化统筹规划、沟通协调,确保管理到位、推进有序。二是广泛开展调研。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厅属职业院校中高职一体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组织开展书面调研。在情况全面摸查的基础上深入实地调研,厅主要负责同志春节后带队赴7个地市调研,并将地方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作为调研重点关注内容;分管厅领导带领有关处室人员全面走访调研厅属中职学校,充分听取学校建议与诉求,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三是专题开展研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分析中高职一体化重点难点问题,并明确强调,厅属院校中高职一体化改革是省属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必须坚决快速推进;中高职一体化改革是系统工程,涉及两类学校及管理体制调整,事关学校发展方向和广大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必须统筹谋划、稳步推进;有关院校要坚持问题导向,在不踩红线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改革思路;厅内各处室、单位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协同,推动厅属职业院校中高职一体化取得实效。四是先行开展专业对接。支持中高职一体化对接院校(8所高职院校和11所中职学校)2018年在42个专业点开展中高职三二分段工作,招生计划近2000人;其中4所高职院校与4所对接中职学校在5个专业点开展中高职连贯培养工作,招生计划420人。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支持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技术学院与对接中职学校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探索开展学前教育专业学院建设。
2.对“厅党组会议和行政班子会议议题界定不清晰,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4)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修订《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省委教育工委会议、厅党组会议、行政会议议题范围、议事规则。工委会议的议事范围明确为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指示和决定、研究加强本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研究高校领导班子的配备及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三个方面;厅党组会议的议事范围侧重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人事问题、机关党建等方面;厅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侧重在审议本厅草拟的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听取重点工作情况汇报等方面。严格规范上会议题,切实加强对拟上会议题的审核把关。
(5)关于“党组会议统筹抓总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适当压缩了厅党组会议的议事范围,同时充实了厅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将部分原来纳入厅党组会议议事范围的议题转移到厅长办公会议进行讨论研究,促进两者在会议频率、议题数量上达到相对平衡,使厅党组会议的议事重点聚焦到事关统筹抓总的重大问题上来,提高决策效率。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省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各项规定和《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按照确定的议题逐项研究决策,决不临时动议对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再表态。
3.对“省委教育工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6)关于“职责不清晰”问题。
整改状态: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晰省委教育工委职责。拟根据中央、省关于机构改革有关部署,配合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委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修订意见,明确省委教育工委职责。现已就修订委厅“三定方案”事宜向省编办作前期沟通。
(7)关于“机构不健全”问题。
整改状态:长期整改。
整改措施:2017年12月21日,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赵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任命赵康、朱超华、阙定胜、王斌伟、那佳、王创6位同志为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立健全党的教育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并在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视频会议上提出要求,部署推动在全省县(市、区)以上地方成立党委教育工委。目前,已有7个地级以上市成立教育工委。
(8)关于“运作不顺畅”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制定印发《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省委教育工委会议议题范围、议事规则;严格规范上会议题,坚决遏制议题数量过多过滥的现象;进一步规范教育工委会议的召开形式和审议范围。
(9)关于“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
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调研、培训力度。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将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内容,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是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否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组织领导班子是否健全,党组织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是否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党建工作制度是否完善,有专门的党建活动场所并定期开展活动。修订民办高校年检管理办法及指标体系,将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并作为年度检查的必达指标。对于不达标的民办高校,年检不能定为合格等次。2018年,教育工委单独召开会议研究基层党建共2次。
(二)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建弱化边缘化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4. 对“机关党建工作边缘化”问题的整改。
(10)关于“厅党组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厅党组书记、厅长景李虎同志兼任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体现了厅党组抓党建工作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厅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做到机关党建与教育系统党建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自2017年以来,每年第1次党组会议是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并已形成惯例。
(1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2018年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会议。2018年3月9日,召开厅直属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2017年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了2018年党建工作任务。景李虎同志带领全体同志一起重温了入党誓词,与机关、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签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并讲话。他强调,厅党组及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各基层党委要承担好抓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重点围绕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各党支部要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担负好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直接责任。二是加强督查指导,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统一发放《省教育厅党务工作记录本》,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标准、细化要求,确保党支部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景李虎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到政务中心、法规处、组织处等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委厅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到基层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共29人次。印发《关于开展“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找准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有关组织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注重挖掘发挥党支部建设示范引领作用,编印简报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使全厅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学有标杆、做有榜样。
5.对“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普遍薄弱”问题的整改。
(12)关于“厅直属机关党委对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2017年,共召开10次厅直属机关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厅党组安排机关党委委员任督导组组长,成立了8个小组,对13所厅属学校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到全程参与、从严把关,确保各直属学校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开出新气象。2018年1月10日,召开2017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选取18个党组织书记进行会议述职。3年来,做到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会议述职全覆盖。二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17年12月8日,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下属单位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要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厅直属机关党委每年对下属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开展检查。2018年1月11日,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委厅基层党支部按要求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厅直属机关党委不定期开展委厅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详细查看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针对各党支部存在的组织生活形式比较单一、记录不够规范等现象,做出点评和指导。
(13)关于“至巡视期间,直属单位和学校中还有2个党委、18个党支部没有按时换届”问题。
整改状态: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
整改措施: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建立换届提醒管理台帐。教研院制订了《中共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党委纪委换届方案》,对换届选举的有关原则、方法及党员大会议程等做好规划,已按程序按规范开展相关选举推荐、请示报审、材料准备等工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已启动换届工作。教研院音像社党支部拟待社经营班子近期换届后立即启动支部换届工作,其余17个党支部均已顺利完成换届工作。
(14)关于“省教研院2013-2016年召开党委会仅2次,且与院务会合并召开”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教研院制订印发并认真落实《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党委工作制度》,规范执行党委会议制度和党委会议会务工作。2017年1月以来,已实行党委会议与院务会议不合并召开、不合并编制会议纪要、不合并签到。2018年1月起,党委会议、院务会议分开使用专门记录本。
(15)关于“个别支部3年间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2018年1月19日,考试院召开党支部书记2017年度述职考评会,要求各党支部对厅巡视组反馈意见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整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针对院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和加强的举措。1月23日,考试院召开党支部组织委员会议,现场检查各党支部组织活动记录本。对个别支部未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的事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反思。经检查,2014-2016年各党支部基本上能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但存在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现象,2017年各党支部都按要求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并作了记录。同时,考试院开展“组织生活周”活动,制定印发了《关于院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有关安排的通知》《省教育考试院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引》。
(16)关于“有的党组织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个别党支部一本会议记录,从2012沿用至今5年多时间,还没有记完一半”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厅党组书记与基层党组织书记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对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作出明确要求。有关党支部书记、支委带头在支部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查找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全体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并针对支部组成单位较多,还有部分退休党员的情况,灵活安排党员学习,将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对行动不便的退休党员送学上门。
6.对“对中小学和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指导乏力”问题的整改。
(17)关于“对学校党建特别是中小学、民办学校等领域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
整改措施: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积极推动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成立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强化地方党委的党建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研究起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2月5日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拟报省政府印发;意见强调要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提出要推动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把党的建设情况作为民办学校依法治校、专项资金分配、办学条件核查、年检和评选表彰的重要指标。
(18)关于“中小学党建领导体制不顺,管理主体不明确”问题。
整改状态: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
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强化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的直接责任。
(三)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7.对“‘两个责任’落实乏力”问题的整改。
(19)关于“厅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主体责任细化为15个方面61项责任清单,让责任成为看得见、摸得着、抓得起的具体任务。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广东省教育厅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严格执行厅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2018年第一季度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会议审议党建及意识形态方面议题数为13个,是2017年、2016年同期的1.8倍和3.2倍。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时,均结合委厅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开展“组织生活周”活动,委厅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还轮流参加非分管处室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同志和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加强对分管处室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教育、警醒,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二是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2018年3月9日,景李虎同志与机关、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签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明确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追究和责任期限,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书记阙定胜同志对厅各处室在编人员和各直属事业单位的班子成员逐个进行“以案明纪明心”警示教育约谈,进行教育提醒,帮助党员干部查找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督促党支部履行监督职能。
(20)关于“纪检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乏力”问题。
整改状态: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
整改措施:研究起草《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2018年3月9日,召开2018年厅直属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阙定胜同志通报了2017年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巡察、审计工作情况,归纳了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强调重点抓好六项工作,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使党规党纪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定期召开机关纪委委员会议,传达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等会议精神,研究厅直属机关纪委工作。制订印发《2018年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工作计划》,明确5个方面12项具体任务。及时增补1名厅直属机关纪委副书记,2017年12月从军转干部中选择1名政治素质高、工作原则性强的优秀干部作为厅直属机关专职纪检干部。配齐《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常用法规》《“六大纪律”相关法规使用手册》等工具用书,加强专职纪检干部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重视加强厅直属单位纪委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拟建立直属学校专职党务、纪检干部“跟岗锻炼”制度,在2018年下半年执行。指导直属单位在调整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时,加强纪检队伍配备。考试院及时增补纪委委员1人,配备专门纪检干部1人;教研院修订印发了《中共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并对全院所有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设置进行全面摸查,完成纪检委员补设工作;厅直属学校已启动专职纪检干部的选配工作。
(21)关于“教研院纪委书记空缺近两年,至今仍未确定人选”问题。
整改状态: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
整改措施:教研院制订了《中共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第二届党委纪委换届方案》,对换届选举的有关原则、方法及党员大会议程等做好规划,已按程序按规范开展相关选举推荐、请示报审、材料准备等工作。
8.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止”问题。
(22)关于“违规接受吃请”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制定《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密切关注隐形变异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切实纠正改头换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滋长蔓延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指导厅各直属单位党委出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考试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印制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岗位职责廉政风险防控汇编》;教研院制订了《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杜绝违规接受吃请公约》;一些直属学校也制订了执行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23)关于“有的单位违规滥发津补贴,顶风设立‘小金库’”问题。
整改状态: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
整改措施: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厅下属单位管理的实施意见》,将绩效工资、津补贴发放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常规动作,常抓常监督。教研院修订《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材、教辅材料编写费与稿酬管理办法》,并继续做好稿酬登记退缴工作。教研院班子始终以登记退缴稿酬为整改最核心、最关键工作。2018年2月,按照厅审计组有关查询函的要求,将有关干部职工《2005年以来个人领取稿酬情况表》交给厅审计组,并配合审计组对稿酬尚未全部退缴的干部职工继续做好有关思想工作和情绪疏导工作,努力维护稳定大局。目前,已如数清退稿酬的有48人。立案4件4人,已办结2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各1人。
(24)关于“有的学校违规发放开门‘利是’,津补贴明目繁多”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乱发津补贴行为进行纠正,并问责主要领导,立案2件2人,给予2人党内警告处分。以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为抓手,规范学校绩效工资、津补贴发放工作,将绩效工资、津补贴发放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常规动作,常抓常监督。
(25)关于“机关作风不实”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印发《中共广东省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委厅机关公文处理规定》,进一步精简各类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制订《委厅机关公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质量。修订《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会议制度》,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会议规格、会议时间,压缩会议规模,减少参会人数,委厅领导带头开短会讲短话。严格执行《广东省教育厅机关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带头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带头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开展调研,拜群众为师,拜实践为师。2018年2月12日,经省委同意,对委厅领导同志的分工进行了部分调整,明确副巡视员胡振敏同志分管厅直属中职学校。
(四)对“内部监管漏洞较多,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问题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
9.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问题突出”问题。
(26)关于“违规确定校方责任保险经纪公司”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省教育厅党组认真梳理2009年以来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漏洞,制订了《校方责任保险整改工作方案》。2017年2月16日,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终止学校风险管理顾问关系的函》,终止聘请某保险经纪公司的教育风险顾问关系。2018年1月8日省人民政府令248号明确将“全省中小学意外伤害事故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下放至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实施。2月6日省教育厅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向社会发布权责事项下放公告。2月11日印发《省教育厅关于下放中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事项的通知》。同时,制定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负面清单>的通知》《广东省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招标文件范本》,修订完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细则》。2017年12月8日,组织举办了2017年度广东省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培训,邀请财政部政府采购专家开展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和风险防控专题讲座。厅机关、省直属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和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分管领导等138个单位260多人参加培训。相关责任人已经被开除党籍和取消退休待遇,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7)关于“至少3次联合或单独发文,要求各地统一校方责任保险经纪公司”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2017年12月,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在开展的省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宣布《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机制的实施意见》失效,彻底消除行政干预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历史文件。2018年3月27日,制定印发《委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发文和印章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发文、印章管理,防控廉政风险。
10.关于“直属单位管理薄弱”问题。
(28)关于“对直属单位长期疏于管理,直属单位问题频发多发”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2017年12月制定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下属单位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党建、干部人事、财务资金、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涉外交流、监督检查等7个方面提出29条具体措施,并明确了职责分工。
(29)关于“教研院累计有超过2000万元单位稿酬应收未收”问题。
整改状态: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
整改措施:教研院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专人负责,定好时间进度计划,积极与相关方开展单位稿酬核算结算工作。在省审计厅协调下,双方达成稿酬核算结算基本共识,核算结算方案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教研院已与相关方签订稿酬核算结算补充协议,目前教研院正在与各有关出版社结算稿酬:4月底前结算2013春-2017秋年稿酬;7月10日前结算2005春-2012秋稿酬。其他出版单位的稿酬核算结算工作同步进行。
(30)关于“以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的名义成立合作公司未进行检查或审计”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2018年1月12日,考试院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1月23日,召开专题整改落实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服务中心尽快开展对账、结算和审计工作。目前,已完成审计工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与该公司进入合作结束后的对账结算工作阶段。
(31)关于“一些厅属中职学校纪律松弛,未能很好落实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制度,出现较多廉洁问题”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厅下属单位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党建、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审计、纪检等方面提出加强直属单位管理的29条措施,并明确了职责分工。抓好直属学校巡察和审计工作,抓好执纪问责,加强对直属单位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
(32)关于“信息化设备采购”问题。
整改状态: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
整改措施:厅教育技术中心制定印发《“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办法》。开展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评定类别专家库建设工作,对中心采购项目开展的科学性、资金预算的合理性、项目过程管理的规范性等进行评审评估,对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验收等工作。研究制订《广东省教育技术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组织业务人员和采购负责人开展关于设备采购的针对性培训。加强对项目采购相关岗位职责的梳理,建立各环节的监督制衡,将采购风险降到最低。2018年2月,厅技术中心办公管理系统第1期建设完成,全面使用,标志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实现电子化管理,通过对项目立项、采购、合同签署、实施时间进度控制、任务分配、项目档案、追踪控制、风险提示等进行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
(33)关于“教师培训”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2018年省级培训项目已经广泛调研,听取有关高校、地市教育局意见,科学立项,并经专家评审、厅党组研究确定项目。对2017年省级培训项目开展绩效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等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教育审计工作的通知》,部署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计部门继续建立健全教育政策落实专项审计制度,加强对省级培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制订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研修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省级培训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提出明确要求,促进省培项目健康有序开展。
(34)关于“民办高校的申办、年审和管理”问题。
整改状态: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
整改措施:厅党组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布局规划论证。在民办高校申报环节,同步规划党建工作、同步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同步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党建专项督查结果纳入民办高校年度检查。按每名党员300元标准下拨党建工作经费,并将民办学校党费100%返还学校。在全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推进会上,邢锋副书记代表委厅做大会交流发言。《中国教育报》刊登了我省经验材料。进一步整理完善涉及民办高校日常管理的职权清单,细化“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层次)设置审核”等行政许可事项,完善其他职权的办事依据和流程,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项目的中介服务事项,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规范办事的长效机制。修订民办高校年检办法和指标体系,提高年检工作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推进修订《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推动我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加快完善广东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民办学校资产财务监管等系列配套制度。启动民办高校审计试点工作,通过审计试点,总结提高,分期分批扩大审计范围,建立民办高校分类审计制度。
(五)对“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和科学”问题的整改
11.对“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35)关于“个别职位出现‘提拔后先不任命、等职数出缺再任命’的现象”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经查,委厅于2013年9月开展一批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加强工作统筹,将当时已经空缺的6个职位和2014年4月空缺的2个职位一并作为选拔职位使用,经相关程序,分别于2013年12月、2014年5月完成了相关职位干部的任命,在工作程序上不够规范。2014年,委厅制定《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机关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等3个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编制职数管理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此后,委厅选拔任用干部没有出现“提拔后先不任命、等职数出缺再任命”现象。
(36)关于“2015年6月,直属中职学校领导班子换届人选公示期间,对个别人选的信访举报没有受理”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已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1名同志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单位。今后,对于涉及干部提拔、交流等情况出现的匿名信件,均严格按照“凡提四必”的精神进行核实查验。
(37)关于“存在个别省属高校干部‘带病上岗’现象”问题。
整改状态:列为长期整改。
整改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和广东省《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配合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突出干部政治标准,改进干部动议、推荐及考察的方式方法,严格落实审核措施。
12.对“领导干部兼职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38)关于“兼职未按要求审批”问题。巡视反馈意见指出:据初步统计,截至巡视期间,省教育厅在职或退休处级以上干部共有24人到各类社会团体、协会、民办学校等兼任30个职务,其中7人未按要求将兼职情况报批。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要求未办理审批手续违规兼职的立即辞去所兼职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办理审批手续违规兼职的干部7人中,6人已辞去所兼职务,1人已补办审批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关于“存在违规兼职取酬的情况”问题。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目前省教育厅兼职的24名处级以上干部,有5人在所兼职单位领取报酬。
整改状态: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
整改措施:要求违规取酬的5名同志立即停止取酬,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目前,该5名同志已停止取酬,有关核算清退事宜已转相关部门办理。2018年3月7日召开委厅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其中2名退休干部在民办高校从事党组织工作并取酬的整改问题,形成如下决定:2名同志自4月起暂停按现方式领取报酬。进一步核查其他退(离)休干部在民办高校兼职取酬情况。委厅积极完善选派干部到民办高校任职和管理的相关制度,逐步推行从现职干部中选派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召开省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规范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明确退休党政干部在民办高校从事党建工作的待遇等相关政策。
13. 关于“借调干部管理缺失”问题。
(40)关于“有的干部借调手续不全”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制订印发《委厅机关、事业单位借(聘)用人员管理规定》,规范了借用、返聘人员的手续、期限、职责权限和管理责任等,从严规范管理借(聘)用人员。2017年11月,召集委厅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和借(聘)用人员集中通报典型案例,对借(聘)用人员进行纪律和保密教育。2018年3月中旬开始清理规范借(聘)用人员工作,已清退借(聘)用人员19人。
14.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41)关于“个别干部未按规定交回因私护照擅自出境”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委厅干部因私出国(境)工作的通知》。制订印发《广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完善登记备案、审批报告、证件集中保管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委厅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将厅属企业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纳入管理范围。建立证件使用登记台账,对证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催交逾期未归证件。对集中保管的证件进行全面清理,发现逾期未归还证件以及私自保管证件的人员,在全厅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教研院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立即采取应对预案措施,密切跟进处理有关问题,按流程办理当事人辞职相关手续,已于2017年10月办结;加强院及下属机构出入境管理,明确下属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也上交出国出境证件;明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此为戒,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7628929,邮政信箱: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电子邮箱:edu_db@163.com。
中共广东省教育厅党组
2018年4月20 日
(转自:广东省教育厅网站)